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5

85.在来自我们太阳

三、火星及其灵人和居民

85.在来自我们太阳系的所有灵人当中,火星灵是最好的。因为他们很大程度上是属天之人,和地球上的上古教会之人没什么区别。当表现他们的性质时,他们就被表现为脸在天堂,身体在灵人界;其中那些为天使之人则被表现为面朝主,身体在天堂。地球上的第一代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为众教会之首(AC 607, 895, 920, 1121-1124, 2896, 4493, 8891, 9942, 10545)。当教会的主要特征是对主之爱时,该教会就被称为属天的;但当它的主要特征是对邻之仁,以及信时,它就被称为属灵的(AC 3691, 6435, 9468, 9680, 9683, 9780)

属天的奥秘 #8885

8885.“当记念”

8885.“当记念”表永远存在于思维中的东西。这从“记念”的含义清楚可知,“记念”当论及绝不可忘记的那种事时,是指永远存在于思维中的东西。永远存在于思维中的东西就是在那里普遍掌权的东西;永远存在于一个人思维里的东西在他那里掌权,甚至当他正在沉思其它事或忙于工作的时候也是。人的思维包含许多彼此共存的事物,因为它是由许多按连续阶段进入的事物所产生的形式。可清楚觉知的事物当时在中间,因而在内视所拥有的光中,而这时其它一切事物则在四周。在周围部分的事物处于模糊之中,不是清晰可见的,除非当与它们有关的各种事物突然出现的时候。但更边远,不在同一层面上,而是向下倾斜的事物则是一个人已经丢弃并厌恶的那类事物。对善人来说,这类事物是邪恶和虚假;对恶人来说,则是良善和真理。
一个人的思维里面有永远在那里的事物,也就是在那里普遍掌权的事物;这些是他最内在的事物。人从这些事物那里视那些不永远在思维里的其它事物,也就是尚未普遍掌权的其它事物为在自己之外,以及在自己之下,与他尚不相关。这时,他从其它事物那里选择那些与最内在的事物相一致的事物,并将其与自己相关联;当这些事物与最内在的事物相关联,并最终与它们结合时,最内在的事物,也就是那些普遍掌权的事物就变得更加强大。对善人来说,这一切通过新的真理实现;对恶人来说,这一切则通过新的虚假,或对真理的错误使用实现。
要进一步知道,普遍掌权的东西就是那已经被灌输到意愿本身中的东西,意愿本身是人的最内在部分,因为意愿是由他的爱形成的。事实上,无论一个人爱什么,那都是他的意愿;他爱之胜过一切的东西,他会最深处进行意愿。然而,理解力有助于向别人清楚显明一个人所意愿,也就是所爱的东西。不过,它也有助于扭曲别人的意愿;这个人会利用各种业已形成的观念使别人的意愿服从他自己的意愿。当这种情况发生时,爱或情感也从意愿流入理解力中的观念,并通过一种灵感将生命和活动注入它们。
对善人来说,理解力中的这些观念与属于意愿的情感合而为一;但对恶人来说则不然。对他们来说,思维和意愿从至内在的确是一致的,因为意愿所渴望的邪恶,理解力以与该邪恶相一致的虚假的形式来进行思考。不过,这种一致性并未显明给世人,因为恶人从孩童时就开始学习说一套,想一套,行一套,意愿一套。简言之,他们学会了将其内层人与外层人分离,并在外层人中形成或发展出除了内层人中的东西之外的另一个意愿,以及另一个思维,从而通过外层人去伪装与内层人完全相反的良善,因为就在这同一时刻,内层人却在意愿邪恶,而且在不知不觉中思想这邪恶。但在来世,内层意愿和思维的性质却如同在光天化日之下那样显而易见;因为在来世,外在事物都被移走,内在事物则裸露出来。

属天的奥秘 #9684

9684.“把灯台安

9684.“把灯台安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与桌子相对”表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处于良善之人的光照。这从“灯台”、“桌子”和“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含义清楚可知:“灯台”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指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和赋予祂的属灵国度的光照,如下文所述;对着灯台的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因而是指该良善本身,主从这良善并通过它流入属灵国度,也就是中间天堂,也如下文所述;“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是指在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住在最大的光中所在的天堂中。因为灯台所在的帷帐之外的居所是指中间天堂(9594节),“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自己的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居所里的灯台要靠近帷帐,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也要靠近帷帐;灯台在朝南的那一边,桌子在朝北的那一边;这些指示都是无法清楚显明的天堂奥秘,除非人们知道居所代表天堂,居所里的事物代表存在于天堂中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前面已说明灯台代表什么(9548节),“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代表什么(9527, 9545节),“南”或“正午”代表什么(9642节),“北”又代表什么(3708节)。由此可见“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灯台”表示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发出的光照。
  不过,为揭示这些奥秘本身,必须说一说天堂的整个情况。主向那些属于属天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但向那些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在主的属天国度中的天使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天使则从显为月亮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天堂里的光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当被属灵国度的天使接受时,这真理被称为源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的信之真理。被称为属灵天堂的中间天堂就由这良善和这真理构成。居所里的灯台代表月亮,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从这月亮获得自己的光;因此,它代表那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如前所述,主向属于该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由此可见为何灯台朝南安放,因为“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又为何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朝北安放,因为“北”是指神性真理住在模糊中所在的地方(3708节)。这张桌子上的“饼”所表示的神性良善也是这种情况。该良善通过接受神性真理,如同接受发自月亮的光而变成属灵良善。这些就是灯台及其朝南安放,以及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及其朝北安放所表示的奥秘。
  “灯台”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启示录明显看出来:
  我看见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12, 13)
  “人子”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2803, 2813, 3704节)。在启示录的另一处:
  神的荣耀光照圣城耶路撒冷,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神的荣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9429节);“为灯的羔羊”,也就是主,是指信,以及随之而来的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这一切唯独来自主(9548节);“新耶路撒冷”是指主的新教会(参看2117节)。
  主向属天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向属灵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参看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5097, 7083, 7173, 7270, 8644, 8812节);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属天良善方面的主,“月亮”表示属灵良善方面的主(1529, 1530, 2441, 2495, 4060, 4696, 7083, 8644节);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1531, 4321e, 7078, 7171节)。正因如此,在天堂,东方是主显为太阳的地方,南方是主显为月亮的地方。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53, 1521-1533, 1619-1632, 2776, 3094,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337, 3339, 3341, 3636, 3643, 3862, 3993, 4060, 4180, 4302, 4408, 4414, 4415, 4419, 4527, 4598, 5400, 6032, 6313, 6315, 6608, 6907, 7174, 8644, 8707, 8861, 9399, 9407节)。由于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的热是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3338, 3339, 3636, 3643, 5215, 6032节)。
  由此可见就接受神性真理而言,主的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之间的区别是何性质,即:这就像是阳光和月光之间的区别。就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而言,属灵国度的人相比其他人,住在模糊中(参看2708, 2715,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241, 3833, 6289, 6500, 6945, 7233节);靠主降世而得救的,主要是这些人(2661, 2716, 3969, 6373,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a, 8018, 8054, 8159, 8321, 9596节);他们所拥有的光照在主的神性人身中(2716, 2833, 2834节);但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当中得救的,是那些基于信之真理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2954, 6435, 6647, 6648, 7977, 7992, 8643, 8648, 8658, 8685, 8690, 87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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